責任空隙:AI 的行為主體性與人的份額
從路德一五四六年的驢與船案,到特斯拉判決與歐盟撤回的責任指令:人工智慧的行為主體性不是被發現的,而是被分配的;沒有被分配時,它會落到最弱的一環。
關於人工智慧的行為主體性、由它引發的行為在法律上的歸屬,以及在這道方程式裡人所佔的份額…… 一五四六年提出的一個法律問題 一五四六年,馬丁·路德的桌邊談話裡留下一則紀錄。談的是一樁案子。 一個磨坊主的驢子從院子裡跑掉,走到河邊。牠想喝水,一腳踏進一艘沒有繫好的漁船。船被水流帶走,連同驢子一起漂遠。 磨坊主失去了驢子。漁夫失去了船。 磨坊主說:漁夫疏於把船繫好。漁夫說:磨坊主疏於把驢子留在家裡。 文本中間立著一句拉丁文的問話:Nunc sequitur quid sit juris? 那麼,法律怎麼說? 是驢子帶走了船,還是船帶走了驢子? 路德的判斷只有兩個詞:ambo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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